咱们身边事 | 阿勒泰灵活就业人员也可缴存住房公积金了!
阿勒泰新闻网-阿勒泰地区融媒体中心(实习记者 马海娜·马格尔)近日,记者从阿勒泰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阿勒泰地区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也能像单位职工一样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受低息贷款、个税扣除等政策红利。
今年以来,阿勒泰地区启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截至6月11日,全地区已有320名灵活就业人员开立公积金账户,累计实缴金额70.41万元。

阿勒泰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群众办理。实习记者 马海娜·马格尔 摄
过去,住房公积金主要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为破解这一难题,阿勒泰地区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部署,出台《阿勒泰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将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个人信用良好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制度保障范围。
“这项政策的出台,标志着阿勒泰地区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从单位职工正式拓展到灵活就业人员,让灵活就业人员也能享受低息贷款、个税扣除、开户补贴等红利。”阿勒泰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稽查科科长兼阿勒泰市管理部负责人阿斯哈提·托留汗说,“我们将重点推进数字化转型,实现开户、缴存、提取‘一网通办’,确保‘愿缴能缴’,助力更多新市民和青年人实现安居梦。”

阿勒泰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群众办理。实习记者 马海娜·马格尔摄
据了解,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在每年公布的月缴存额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金额,可选择按月等额缴存,也可按一次性或多次灵活缴存年度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同样灵活,只要本人及配偶无未结清、无担保、无冻结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可按需提取或自愿退出。贷款额度与缴存金额、缴存时长、缴存余额等挂钩,重点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家庭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
此次试点还推出多项配套激励政策:对首次开户并正常缴存满12个月且账户资金未使用者,给予100元一次性开户补贴;缴存金额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鼓励受托银行根据缴存记录提供优惠利率信用贷款;灵活就业人员和单位职工之间可自由转换缴存身份,跨地区就业时,资金和信息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无缝转移接续。